根据《重庆轨道交通运营新技术项目上线试用实施细则(试行)》(渝轨运管发〔2020〕42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轨行区异物侵限主动安全智能监测系统试用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1年12月28日9时至2022年1月11日18时。
二、征集对象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若注册资本为外币,汇率则以评选当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授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计算),且为一般纳税人,并具有研发及制造的单位均可参加本项目的征集。
(二)意向合作企业必须为试用产品制造商,同时需提供资格声明原件。
(三)意向合作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资质。
(四)意向合作企业须有智慧交通、隧道安全生产监控等相关业绩(每个领域至少一个),并需提供相应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项目征集需求
为提早发现轨行区异物侵限,保障轨行区行车安全,重庆轨道集团拟利用主动安全智能监测系统,对轨行区侵限物进行提前预警;该系统需具备高清视频监控和图像ai技术,其中包括不限于智能摄像机、信号传输设备、存储及算法服务器以及告警终端等;系统能通过最新的视频分析处理技术,在轨行区沿线设置图像采集设备,事前分析轨道中是否存在障碍物,通过告警及显示终端查看警情,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应对措施,实现轨行区障碍物全天候智能化监测功能。
为验证该系统的实用效果,本次对该系统进行项目试用征集,1号线杨公桥至磁器口区间为试用项目的工程地点。
四、项目经费
意向合作企业负责提供试用所需设备及材料,试点所需费用一部分为市级交通主管部门专项资金,并以实际批复金额为准,其余费用由意向合作单位承担。
意向合作单位须承担不少于400万的项目经费。
五、征集流程
意向合作单位按照以下要求准备预申报材料并加盖公章后递交至重庆市沙坪坝区石小路72号重庆轨道交通1号线马家岩基地。(联系人:丁先生,电话:63352739,15320571567)
(一)《重庆轨道集团运营新技术项目上线试用预申报表》(详见附件)。
(二)项目情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概况、意向合作单位基本情况、意向合作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意向合作单位业绩及既往合作情况、知识产权归属、项目实施方案(含实施内容、预算安排、人员组织、进度安排)等相关资料。
(三)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说明书、功能介绍、性能指标、技术原理、其技术标准与相关国家、行业及轨道集团企业技术标准之间的差异说明等。
(四)其他证明材料。
六、项目试用的最终成果及考核指标
试点工程项目输出成果应具备一整套全天候视频监控+ai智能分析预警技术的轨行区异物侵限主动安全智能监测系统,完成的试点工程要满足“项目需求”相关内容,每公里(单线单向)成本不得高于250万人民币。
具体指标有:
1、核心功能指标(异物检测精度:≥10cm*10cm*10cm)。
2、可靠性指标(漏报率<1‰/年,误报率<5%/年)。
3、系统告警响应时间<2秒。
4、列车实时定位跟踪,定位跟踪精度不得大于轨旁摄像头部署间距。
5、各种环境下(包括隧道,地面及高架等环境)工作的稳定性及一致性。
6、各种气候条件下(包括风、雨、雷电、白天、夜晚、强光、微光等情况)工作的稳定性及一致性。
7、各种环境干扰下(包括振动干扰、电磁干扰、光线干扰等情况)工作的抗干扰能力。
七、评分细则
轨行区异物侵限主动安全智能检测系统试用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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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条款名称 |
分值 |
评审标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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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商务部分 |
20分 |
5 |
施工单位2017年1月1日至今有在同行业上线类似系统产品业绩(包括和k8凯发官网的合作伙伴共同实施的智慧交通、隧道安全生产监控相关的项目)。每提供一项得个分,满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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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由施工单位自行承诺近两年来(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失信惩戒,并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报告作为附件(信用报告:在网页中点击 “下载信用报告”并打印)。信用等级aaa级为5分,其余等级为2分,无信用等级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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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2000万元及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一般纳税人,持有在中国合法注册的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如投标人已进行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满足条件满分, 不满足条件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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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技术部分 |
60分 |
10 |
系统告警最小响应时间:<2s,每超过1s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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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系统告警误报率:<5%,每超过1%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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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系统告警漏报率:<1‰,每超过1‰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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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历史告警图像、短视频存储时长:≥30天,每少1天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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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两站间单向巡检用时:<20s,每超过1s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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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障碍物定位距离:<20m,每超过1m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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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支持告警人工确认和误告警人工忽略功能。满足条件满分,不满足条件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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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支持列车实时检测定位功能,满足条件满分,不满足条件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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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成本部分 |
20分 |
20 |
项目实际总成本不超过预算成本,每超过10万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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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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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注意事项
(一)征集工作坚持企业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企业未按时完成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二)通过审核立项的项目应在项目申报书明确的实施周期内完成试用任务。
附件:《重庆轨道集团运营新技术项目上线试用预申报表(试行)》
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