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下列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在地面或者高架线路两侧各1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和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违者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